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度
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对参加我区2021年3月27日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进入下一环节考生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1年5月6日开始,具体以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地点
1.报考公安系统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宜居酒店(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进行。
2.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需要政审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军港酒店(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四路东100米)进行。
3.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详见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4月30日17:00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和《报名登记表》。
需要携带的材料有: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
2.《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原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5.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6.招录职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者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招考职位要求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面向“项目人员”招录职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职位要求提供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报考者需持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护照)、《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测量体温。
4.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六)资格复审递补
5月12日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5月14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二、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对报考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
(一)时间
2021年5月17日—22日,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为准。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须于5月16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2.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护照)、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和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体能测评。
3.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4.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5.体能测评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盖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体能测评递补
5月23日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体能测评递补范围。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地点为准。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的体能测评时间:5月25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一)时间
2021年5月17日开始,具体时间详见《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面试具体地址详见《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加盖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以及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
四、疫情防控要求
1.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执行,具体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查看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2.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请于2021年5月6日后工作时间拨打):
政策咨询电话:0471-12370
自治区公安厅(公安系统职位):0471-6550035 0471-6550353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系统职位):0471-6986620
0471-6986064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系统职位):0471-4628906
0471-4628903
自治区司法厅(监狱戒毒职位):0471-5316820(戒毒)
0471-6291012(戒毒)
0471-2399875(监狱)
0471-2399913(监狱)
民盟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3949150
0471-6200436
民建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38185
0471-6204003
民进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3949121
0471-3949125
农工党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0471-6924853
0471-6300815
民主党派内蒙古自治区委机关行政处:0471-6924282
0471-6914776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乌兰察布市无线电管理处:0471-4825173 0471-4193572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赤峰市无线电管理处:0471-4825173 0471-4193572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驻巴彦淖尔市无线电管理处:0471-4825173 0471-4193572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0471-6600721
0471-6600613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471-6944079
0471-6946007
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0471-6611903
0471-694450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0471-3387153
0471-3387033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0471-6396117
0471-6396082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0471-6328610
0471-6328722
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0471-6946790
0471-6946452
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0471-6604641
0471-5221868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0471-6936098
0471-6936118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二检查分局:0471-4507123 0471-4507178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三检查分局:0471-4507123 0471-4507178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五检查分局:0471-4507123 0471-4507178
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0471-6944594
0471-6946915
内蒙古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0471-6945750
0471-6945360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0471-6296309
0471-691514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0471-4192123
0471-4192733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0471-6611149 0471-6945942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0471-4812576
0471-4811371
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机关:0471-4611654
0471-4616553
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0471-6944991
0471-6946471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0471-4632072
0471-4632083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6356871 0471-4608862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267 0472-5619329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311798 0470-8216530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61 0482-8267658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 0475-8835553
赤峰市委组织部:0476-8821980 0476-8872561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 0479-8225517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22 0474-8329696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0477-8588622 0477-8583323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655723 0478-8521252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3998813 0473-3998817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2325 0483-8333181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