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
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
面试等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及有关规定,现对参加我区2021年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进入补录环节考生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1年9月13日开始,具体以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二)地点
1.报考公安系统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乌澜大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和大街58号)进行。
2.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需要政审职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宜居酒店(呼和浩特市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进行。
3.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报考职位所在盟市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三)需要携带的材料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请于9月11日16:00以后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和《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薄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籍在集体户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户籍页复印件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或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区外的内蒙古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含2021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内蒙古户籍注销页原件及复印件或原内蒙古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6.招考职位要求报考者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定向招录“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四)资格复审流程
1.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地点。
2.核验身份证(护照)、《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防疫健康通行“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五)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情况、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以及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2.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考录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3.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六)递补人员资格复审
9月16日12: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范围。
资格复审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2:00,具体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的时间为准。
地点:
1.报考自治区直属机关(参公单位)、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需要政审职位递补考生的资格复审在呼和浩特宜居酒店(呼伦北路52号,铁路党校对面)进行。
2.报考盟市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考生的资格复审在报考职位所属盟市的政府(行署)所在地进行,具体详见考生下载打印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二、体能测评
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和《关于录用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体能测评有关问题的复函》等有关规定,对报考公安系统、检察院系统、法院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警察职位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
(一)时间
2021年9月22日—24日,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具体时间为准。
(二)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三)有关要求
1.报考内蒙古自治区党政群机关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安系统、监狱戒毒系统职位,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在2021年5月已经参加体能测评且合格的人员,不再进行体能测评。
2.其他需要体能测评的考生须于9月21日起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
3.考生携带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护照)、盖有资格复审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表》、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体能测评。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需准备必要的运动服装和运动鞋,在体能测评前做好准备活动,以免发生意外。
5.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人员,因怀孕、伤病等个人原因不能按时或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不予补测,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报考者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以电话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手机号码畅通。因电话不通无法联系,导致递补失败的,后果自负。
6.体能测评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上盖章,作为考生参加面试的凭证。
(四)递补人员体能测评
9月25日12:00前,未接到递补电话通知的,为未进入体能测评递补范围。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间:9月27日,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田径训练馆(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4号,新华广场西)。
体能测评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
(一)时间
2021年10月12日—10月20日,具体时间详见《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二)地点
面试统一在呼和浩特市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护照)、加盖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合格章的《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通知书》、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测量后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着装大方得体,不得着行业制服等,通常以正装为主或上身着白色等浅色衬衫、下身着深色裤子(裙子)。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按照报名网站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的有关要求执行。其中,有国(境)外旅居史人员按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具体请登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官网查看疫情防控最新要求。
(二)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及面试时须测量体温,并提供防疫健康通行码“绿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参加补录人员要随时关注本人所在地区及相关地区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建议本人及亲属等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外出,不要前往国内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长途旅行,减少与外界人员接触,确保能按要求顺利参加补录。
资格复审前,健康码为非绿码人员,请于9月13日前与招录机关电话联系。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网,及时获取相关信息。
咨询电话(请于2021年9月10日后工作时间拨打)。
区直机关(参公单位)职位咨询电话:0471-12370
自治区公安厅(公安系统职位):0471-6550353、0471-6550200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系统职位):0471-6986620
0471-6986064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系统职位):0471-4628905
自治区司法厅(监狱职位):0471-2399925
直属机关:0471-4811684
呼和浩特市委组织部:0471—6356871
包头市委组织部:0472-5619329
呼伦贝尔市委组织部:0470-8311798
兴安盟委组织部:0482-8267658
通辽市委组织部:0475-8836421
赤峰市委组织部: 0476-8821980
锡林郭勒盟委组织部:0479-8223309、0479-8225517
鄂尔多斯委组织部:0477-8588622、8583323
乌兰察布市委组织部:0474—8320022
巴彦淖尔市委组织部:0478-8521252
乌海市委组织部:0473-3998813、0473-2999602
阿拉善盟委组织部:0483-8332325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2、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1年9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内蒙古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工作安全进行,现将我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告知如下,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和支持。
一、按照国家相关防控政策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14天内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避免人员聚集。
二、“蒙速办”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以下)、行程卡正常、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面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面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考生;
(3)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考生;
(4)面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注意: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考生,请主动联系招录机关,经认定后,重新确定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时间。
四、考生考前准备事项
(一)通过“蒙速办”APP关注健康状况
请广大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于通知发布之日起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
(三)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考生应提前了解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位置和前往线路。
2.因受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地点。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提前到达,验证入场。逾期到场,耽误时间的,责任自负。
4.在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护照)、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明,并出示“蒙速办”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备查。
五、考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义务
(一)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指定地点,要求在规定区域活动,结束后及时离开。
3.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除有序去洗手间,所有考生须在原位静坐等候,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4.如有相应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要按规定服从“不得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或面试”或“就诊”等相关处置。
(二)关注身体状况
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等异常症状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经卫生专业人员会同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人研判认为具备继续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的,安排在合理区域继续进行。
六、其他
与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相关的安排及疫情防控工作有新情况、新要求和规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另行公告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和培训网”以及微信公众号。
七、有关要求
(一)考生在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前应认真阅读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防疫要求,并签署《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即视同为认同并签署承诺书。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二)如考生不配合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和面试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本人已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补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知悉告知的所有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本人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防疫材料(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符合疫情防控相关要求,并积极配合自觉服从防疫相关检查监测,无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及资格复审通知书即视为本人签名
承诺时间:与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及资格复审通知书时间相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