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工业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19日   作者:    来源: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人民政府    【字体: 】   阅读: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工业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金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单位,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2020年第7次常务会研究同意,现将《关于工业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工业类项目行政审批流程规范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以更好更快方便企业办事创业为导向,最大限度减少企业跑政府的次数,全面落实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服务市场主体,缩短审批时限,规范政府部门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的核准和备案行为,高效有序实施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内发改投字〔2017〕1490号)和《投资项目审批“三减三办”推进服务方案》(包头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20196)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了本规范意见

        一、规范工业项目审批,提升企业准入规范化程度

        (一)严格企业准入标准。企业投资建设工业类项目原则上必须进驻园区,同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符合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产业政策、场准入标准、能耗与环境管理等要求,依法履行项目核准或者备案及其他相关手续,并依法办理农转用环评能评和安评等相关手续,如实提供相关材料,报告相关信息。对于园区外确需审批的工业项目,县工信局或发改委当日接到项目企业主申请后,当日报送县政府,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组织县工信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分局会商,进行政策符合性把关,会商原则上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同意实施的项目进行集中联审(联审单形式)后向县政府备案,各涉及审批部门在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在三区三线和水源地保护区、城镇总体规划区内严禁新审批项目。对已经出具审批、国土(规划)意见的项目,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应及时纠正。

        严格企业手续排查。工信、公安自然资源、水务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林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中的项目核准、矿业开采、安全许可、环评审批、生产许可证、民爆物品审批供应、林地审批、水保方案审批等各项管理行为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在产企业均合规合法生产经营对无手续的“散乱污”工业企业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并逐步拆除设施,对关停后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要及时拆除,达到“两断三清”要求。不符合环保要求的企业要停产整顿,经过整顿达到环保要求,方可正常生产。

        二、推动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奠定县域绿色发展基础

        (一)确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流程。一是治理业主要建立健全治理前、治理中、治理后档案。实施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堆场治理工程的业主必须编制《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堆场治理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实施地点(必须在固废堆场旁边)、时间、固体废弃物堆放量、可利用固废量、对固废堆场的治理恢复标准等,方案经县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分局评审通过后有效。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备案前,县工信局要与治理方签订矿山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及堆场治理合同。治理主体是第三方的,按治理期限分期缴纳履约保证金,治理期限从备案之日起算,最长不超过三年。治理时限为三年的收取履约保证金伍佰万元整(500万元):企业逐年按5:3:2比例缴纳;治理时限为二年的收取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整(200万元):企业逐年按5:5比例缴纳;治理时限为一年的一次性收取履约保证金壹佰万元整(100万元)。治理方需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如期实施治理任务。未按期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的,则累加保证金,直至完成治理。县工信局及时按照以上标准负责对已备案企业及时收缴履约保证金。如治理方未交履约保证金,县工信局撤销治理备案手续,停止实施治理项目。治理主体是原企业主的不需缴纳履约保证金,但必须向县政府承诺:按方案履行治理责任。县工信局负责监管企业的治理行为。如果未达到治理要求,由县工信局对原企业主进行断电处罚,直至达到治理标准。二是返还履约保证金。治理方如期完成本年度治理任务,县工信局组织专家验收合格由县财政局返还。治理方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延误影响治理期限的,最多延长3个月,在延长期内未完成治理任务的,履约保证金不再予以返还,由县工信局启用履约保证金组织第三方企业实施治理。

        (二)督促治理业主加快地质环境生态恢复。全县不再新设矿权,不新批碎石、水洗砂、机制砂项目,只针对现有固废堆场进行固废综合利用项目审批。对标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县政府官网等媒体发布了地质环境生态恢复治理通告,告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治理,对逾期未进行治理的,视为自动放弃矿业权。由县政府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生态恢复治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三)确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税收。县税务要依法征缴固废综合利用项目产生的税收。县工信局将实施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的企业名单共享到县自然资源局和税务,监管企业的固废综合利用产生量和纳税情况,确保税收应收尽收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