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民政局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0日   作者:民政局    来源: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政府    【字体: 】   阅读:

        一、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读

        1.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2.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022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840/人/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7544/人/

        3.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低保对象要依据户籍、年龄、残疾、疾病、赡(抚、扶)养人情况、家庭收入情况、财产状况、医药费支出以及民主评议情况等综合因素进行认定。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三个基本条件。

        4.最低生活保障中的户籍条件:是指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必须持有包头市常住户口,且长期居住在包头市辖区范围内的居民。城市低保申请人在同一固定住所居住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6个月。农村低保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生活居住的时间每年不得少于4个月。

        5.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家庭收入: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一年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实物收入等。

        6.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家庭财产:最低生活保障中的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包括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机动车辆(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除外)、房屋、大件家电、金银饰品、承包经营性土地、林地、水域、荒滩、债权等。

        7.什么是工资性收入:工资性收入。指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 补贴以及其它劳动所得。

        8.什么是家庭经营纯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 得。包括从事种植、养殖、采集及加工等农林牧渔业的生产收入, 从事工业、建筑业、手工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贸易业、餐 饮业、文教卫生业和社会服务业等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收入。

        9.什么是财产性收入: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 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包括储蓄存款利息、有价证券红利、储蓄性保险投资以及 其他股息和红利等收入,集体财产收入分红和其他动产收入,以及转 租承包土地经营权、出租或者出让房产以及其他不动产收入等

        10.什么是转移性净收入:转移性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 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 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 移,包括赡养(抚养、扶养)费、养老金、失业保险金、遗属补助 金、接受捐赠(赠送)收入等;转移性支出指居民对国家、企事业 单位、社会组织、居民的经常性转移支出,包括缴纳的税款、各项 社会保障支出、赡养支出以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等

        1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包括:(一)配偶;(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 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四)家庭成员中的刑满释放和宗教人员应计入共同生活的家 庭成员;(五)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 住的人员;()离异家庭中离婚后6 个月后仍未离家的家庭成员

        12.低保中的重度残疾人包括:力、精神残疾1至4级;肢体、视力残疾1、2级。

        13.低保中的重病病种包括: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终末期肾病、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 性心脏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 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 唇腭裂、尿道下裂、甲状腺癌、前列腺癌、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 慢性阻塞行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 性精神病、风湿性心脏病、各种恶性肿瘤、重要器官移植、苯丙酮 尿症、产科急危重症、布鲁氏杆菌病以及当地政府认定应纳入重病 范围的其他疾病。

        14.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流程:1、申请(以户为单位向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2、家庭经济状况核查(申请人签授权委托书);3、入户调查(镇村工作人员);4、民主评议(镇主持村级评议);5、审核审批(镇、村、申请低保对象“一个大厅联审联批”);6、公示(村、镇、县三级长期公示);7、资金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

        15.低保金如何发放:低保金每月10日前通过财政“一卡通”系统发放到低保在享人员卡内。

        .临时救助政策解读

        1.类型:根据困难情形,临时救助可分为急难型救助和支出型救助。

        2..特困供养人员怎么申请申请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应当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他人代为提出申请。

        .特困供养人员政策解读

        1.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2.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月1695元生活费,农村特困供养人员每人每年10600元生活费。

        .孤儿政策的解读

        1.认定范围: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年的未成年人。

        2..孤儿由谁来认定:孤儿由我市各旗县区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3.孤儿的认定程序:分为申请、审核和认定三步骤。

        1)申请:符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其监护人需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办事处)提交申请,并提供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的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孤儿本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卡号。

        2)审核:乡镇(街道)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审核无误后,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将相关材料上报旗县区民政局。

        3)认定:旗县区民政局在接到乡镇(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报材料后,按照审批程序和条件进行认定,履行程序后,财政部门将资金直接拨付到孤儿或其监护人个人账户。

        4.国家对孤儿有哪些保障:主要从孤儿基本生活、医疗康复、教育、成年后就业方面有保障。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与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一致,即每人每月1700元。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政策解读

        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具有包头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 、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2.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申请及认定程序:(1)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监护人或受监护人委托的近亲属填写《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申请表》向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情况特殊的,可由儿童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时同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查验。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后,在嘎查、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情况进行查验。在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查验结论,符合条件的,连同申请材料一并报旗县级民政部门。

        3确认。县区民政部门应当在自收到申报材料及查验结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确认。符合条件的,从确认的次月起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复查复核。

        3.国家从哪些方面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进行保障:主要从基本生活、医疗、教育、监护方面进行保障。目前,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与社会散居孤儿的基本生活费标准一致,即每人每月1700元。

        .困境儿童的政策解读

        1.困境儿童是指:因家庭贫困导致生活、就医、就学等困难的儿童;因自身残疾导致康复、照料、护理和社会融入等困难的儿童;因家庭监护缺失或监护不当遭受虐待、遗弃、意外伤害、不法侵害等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侵害的儿童。

        2.如何保障困境儿童的基本生活:对于无法定抚养人的儿童,纳入孤儿保障范围。对于父母双方符合重残、重病等情形导致父母无监护和抚养能力的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范围;对于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法定抚养人无抚养能力的未满16周岁儿童,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于法定抚养人有抚养能力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纳入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对于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家庭的儿童,按规定实施临时救助时要适当提高对儿童的救助水平。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解读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贴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照护支出,补贴对象为残疾等级评定为一级、二级的重度残疾人,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符合护理补贴条件的重度残疾人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救助窗口提出申请,填写《包头市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供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第二代)证明材料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七、流浪乞讨未成年保障政策解读

        1.公安机关发现流浪乞讨、无人监护、遭受侵害等的未成年人如何救助:应当护送到未成年人保护机中心救助,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做好DNA比对和携带110三联单护送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并协助对未成年人进行体检。

        2..村(居)民委员会发现流浪乞讨、无人监护、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怎么帮助:应动员居民提供线索,劝告、引导流浪乞讨、无人监护、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向公安机关、未成年人保护机构求助,或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3.如何帮助困境未成年人返乡:查找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及时安排接送返乡。或由监护人带有效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到未保中心接领。

        流出地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应当通知返乡流浪未成年人或其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救助保护和帮扶工作。                  

        4.对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如何帮助:暂时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流浪未成年人,继续查找,要通过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照料,社会福利机构代养、家庭寄养等多种方式予以妥善照顾。对经过2年以上仍查找不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公安机关要按户籍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为其办理户口登记手续,以便于其就学、就业等正常生活。

        八、婚姻政策的解读

        1.现在办理登记结婚登记年龄多大?需要什么资料:男方满22周岁、女方满20周岁。需要双方的户口薄、身份证、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2.身份证丢了可以办理结婚登记:先去户籍管理机构办理临时身份证,然后带户口薄、三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3.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哪几种:在我国,办理离婚的法律途径有两种:一种途径是协议离婚,也叫登记离婚(民政部门);另一种途径是诉讼离婚(法院)。

        4.协议离婚如何办理:夫妻双方亲自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出离婚申请,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协议离婚冷静期,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由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届时未到场办理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5.离婚后,当事人对离婚协议书内容反悔,要求在婚姻登记机关更改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如何处理: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书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告知当事人可以重新签订离婚协议书,必要时可以到公证机关对新签订的离婚协议书 进行公证或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但不能对婚姻登记机关所存离婚协议档案进行更改。

        6.当事人结婚证遗失后可以到哪个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当事人可以带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九、殡葬政策的解读

        1.节地生态式安葬是指:节地生态式安葬是指人的遗体火化后,通过“树葬”、“草坪葬”、“花坛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地的方式处理骨灰,具有环保、节能和成本低等特点,节地生态式安葬是属于一种节约环保的葬礼。

        2.农村公益性公墓是指: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户籍在当地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农村村民、失地农民、易地搬迁人员、移民搬迁人员、农转城人员提供骨灰安葬服务的公共墓地及其设施。

        3.居民举行丧事殡仪活动有什么规定:居民举行丧事殡仪活动应当文明、节俭,不得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在丧事殡仪活动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在城镇举办丧事活动,不得在户外搭灵棚,设灵堂;不得吹奏或者高声播放祭奠乐曲;不得在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叫夜、抛撒纸钱。

        4.哪些地方属于“三沿七区”:“三沿七区”是禁坟区的一部分,是禁坟区中需对已建坟墓逐步予以清理的特定区域的通称。具体是指:公路、铁路沿线两侧,水库附近河道管理范围内;耕地、林地、草原、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三沿七区”内已建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墓地外,应当限期迁移、平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