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照《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包头市政府本级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包府发〔2020〕35号)、《包头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和《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县本级权责清单工作的通知》(〔2020〕3号)的相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对县本级权责清单进行了调整,调整结果已经县政府2022年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县本级行政权力6056项,其中,行政许可351项,行政确认159项,行政给付41项,行政奖励69项,行政裁决7项,其他行政权力151项,行政处罚4692项,行政强制措施122项,行政强制执行34项,行政监督检查413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征收9项,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