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方式,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凡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及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城镇非从业居民、农牧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保。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城镇居民和农牧民养老保险统一政策,合并实施,全面推进: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包头市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政府主导和居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城乡居民普遍参保;实行市级统筹,分级管理。
三、怎样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
参保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复印件(4纸正中,双面复印)、户口薄复印件各1份。将资料交给户口所在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同时填写《包头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若参保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工作人员代填,但须参保人签字(或签章).,并在登记表上按参保人本人指纹(在包头市区居住的我县居民,也可到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驻包便民服务中心由各镇窗口工作人员协助办理参保),办理参保后,需持本人有效银行卡及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乡镇劳保所或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驻包便民服务中心刷卡缴费。每月征缴期为:1一20日。
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什么标准缴费?怎么补贴?能领多少养老金?
共12档 | 缴费档次(元) | 缴当年财政补贴(元) | 累计缴费年限 | 缴费总额(元) | 每月领取养老金(元)
|
1 | 200 | 35 | 15年 | 3000 | 222 |
2 | 300 | 40 | 15年 | 4500 | 232 |
3 | 400 | 45 | 15年 | 6000 | 243 |
4 | 500 | 60 | 15年 | 7500 | 254 |
5 | 600 | 65 | 15年 | 9000 | 265 |
6 | 700 | 70 | 15年 | 10500 | 276 |
7 | 800 | 75 | 15年 | 12000 | 286 |
8 | 900 | 80 | 15年 | 13500 | 297 |
9 | 1000 | 85 | 15年 | 15000 | 308 |
10 | 3000 | 90 | 15年 | 45000 | 524 |
11 | 5000 | 95 | 15年 | 75000 | 740 |
12 | 7000 | 100 | 15年 | 105000 | 955 |
缴费总额 ÷ 139 + 200 = 每月领取养老金计算公式
五、重度残疾人和低保户怎样缴费?
对于重度残疾人(包括一级、二级残疾),由政府按2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低保户、五保户等特殊群体由政府按照100元的标准代缴养老保险费。在代缴的基础上,允许个人增加缴费,缴费后按照相应档次享受政府缴费补贴
六、什么是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按照规定,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个人缴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及其他来源的缴费资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分别记账。
个人账户资金只能用于参保人员年老时的养老,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移。
七、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哪些?
具有包头市户籍,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及其他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居民,按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参保缴费的,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八、参保人死亡后个人账户如何继承?
参保人在缴费期问死亡的,个人账户中的累计储存余额,除政府补贴外,可以依法继承。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问死亡的、个人账户中除政府补贴外的累计储存余额可依法继承。
九、享受待遇人员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多少?
参保人在领取养老金期问死亡的,一次性发给按我市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基础养老金的20个月标准计算的丧葬费。
十、现在缴纳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影响不影响将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答:不影响。政策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可以在两种制度问办理衔接手续的,但是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就不能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
十一、假如将来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如何办理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衔接手续?答:参保人员应向待遇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一)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十二、参保人员能否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不能,该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答:不能同时领取。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聚驴余额(扣除政府补贴)退还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