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双随机抽查计划清单 | |||||||
序号 | 检查事项 | 抽查依据 | 抽查主体 | 抽查内容 | 抽查方式 | 抽查比例 | 抽查时间 |
1 | 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经营主体是否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 二、经营主体是否擅自超出营业执照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进行网上经营; 三、经营主体是否在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示营业执照登载信息或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四、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是否对通过平台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身份进行审查,并加载真实合法身份信息证明标记,是否制定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有关规章制度等; 五、经营主体是否在网上存在虚假宣传、违法广告、不正当竞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企业名称权、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 六、网络经营者提供的电子格式合同条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2 | 成品油质量抽检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办法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成品油质量 | 委托抽检 | 2% | 全年 |
3 | 对职责范围内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的检查 | 《直销管理条例》第6条 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职责分工和本条例规定,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35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实施日常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进行现场检查:(一)进入相关企业进行检查;(二)要求相关企业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和证明材料;(三)询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有关材料;(四)查阅、复制、查封、扣押相关企业与直销活动有关的材料和非法财物;(五)检查有关人员的直销培训员证、直销员证等证件。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分支机构是否依法设立和变更,是否超出直销产品范围从事直销经营活动。 二、计酬制度是否违反规定,是否建立并实行完善的换货和退货制度,是否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报备和披露进行了检查。 三、其是否违反规定招募直销员;其服务网点、经销商、销售人员、直销员等是否有招募直销员的违法行为; 四、是否有未取得直销员证的人员从事直销活动。 五、分支机构及其直销员有无欺骗、误导等宣传和推销行为。 六、是否存在发布宣传直销员报酬广告,是否存在对企业产品进行夸大虚假宣传,以及宣扬直销员以往的收入情况、宣扬大多数参与者将获得成功的行为。 |
定向检查 | 5% | 全年 |
4 | 对医疗广告的监督检查 | 《广告法》第六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广告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广告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十九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广告监督管理职责,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涉嫌从事违法广告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询问涉嫌违法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对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进行调查;(三)要求涉嫌违法当事人限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四)查阅、复制与涉嫌违法广告有关的合同、票据、账簿、广告作品和其他有关资料;(五)查封、扣押与涉嫌违法广告直接相关的广告物品、经营工具、设备等财物;(六)责令暂停发布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违法广告;(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广告监测制度,完善监测措施,及时发现和依法查处违法广告行为。 第五十一条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当事人应当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一)医疗广告内容涉及的事项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与许可的内容相符合。 (二)医疗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引证内容有适用范围和有效期限的,应当明确表示。 (三)医疗广告中是否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 (四)医疗广告是否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 (五)医疗广告是否与其他医疗机构进行比较; (六)医疗广告是否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七)医疗广告是否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 (八)医疗广告是否虚构接受服务的效果; (九)医疗广告是否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5 | 对商标使用、商标印制企业商标印制行为的监督检查 | 《商标法》第七条 申请注册和使用商标,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商标使用人应当对其使用商标的商品质量负责。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商标管理,制止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六十二条 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有关当事人,调查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有关的情况;(二)查阅、复制当事人与侵权活动有关的合同、发票、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三)对当事人涉嫌从事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四)检查与侵权活动有关的物品;对有证据证明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可以查封或者扣押。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使前款规定的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二款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印刷业监督管理工作。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是否验证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是否验证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人委托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3.是否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 4.是否保存其验证、核查的资料复印件2年备查。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6 | 对流通领域经营主体逐步排除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无厂名厂址、以次充好等违法经营行为。(母婴用品)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在全县注册登记的母婴用品经营主体。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7 | 对职责范围内的企业公示信息的抽查 | ⑴《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4号)第8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第14条 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平规范的要求,根据企业注册号等随机摇号,确定抽查企业,组织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⑵《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国家工商总局令第67号)第2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 第5条 抽查分为不定向抽查和定向抽查。不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定向抽查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企业类型、经营规模、所属行业、地理区域等特定条件随机摇号抽取确定检查企业名单,对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信息的情况进行检查。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公示信息情况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8 | 产品质量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八条“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第十五条“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第十六条“对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生产者、销售者不得拒绝”、第十八条“县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根据已经取得的违法嫌疑证据或者举报,对涉嫌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一)对当事人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的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向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调查、了解与涉嫌从事违反本法的生产、销售活动有关的情况;(三)查阅、复制当事人有关的合同、发票、帐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情况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9 |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规定,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督检查。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实施重点安全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第三款“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实施安全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第六十六条“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对每次监督检查的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记录,并由参加监督检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签字后归档。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0 | 认证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设在地方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对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2.《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地方质检两局依法按照各自职责,对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3.《认证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统称地方认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所辖区域的认证活动实施监督,查处认证违法行为,并建立相应的监督协调工作机制。”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四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第三款“地(市)、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所辖区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将查处结果上报省级资质认定部门。涉及国家认监委或者其他省级资质认定部门的,由其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上报或者通报。”等。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认证和检验检测活动情况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1 | 食品相关产品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三)查阅、复制有关合同、票据、账簿以及其他有关资料;(四)查封、扣押有证据证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有证据证明存在安全隐患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查封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安全情况。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2 |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影响国计民生的重要工业产品以及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抽查。抽查的样品应当在市场上或者企业成品仓库内的待销产品中随机抽取。监督抽查工作由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规划和组织。县级以上地方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也可以组织监督抽查。法律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第十七条第一款“依照本法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由实施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责令其生产者、销售者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予以公告;公告后经复查仍不合格的,责令停业,限期整顿;整顿期满后经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吊销营业执照”。2.《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三条“监督抽查分为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国家监督抽查和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地方监督抽查”、第十二条“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指定有关部门或者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委托检验机构承担监督抽查相关工作的,组织监督抽查的部门应当与被委托的检验机构签订行政委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等。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产品质量情况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3 | 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依法设置的计量检定机构,为国家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其职责是:……为实施计量监督提供技术保证,并承办有关计量监督工作”。3.《内蒙古自治区计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对计量器具的产品质量和商品量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收取费用,被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规定提供样品”、第三十条“有关单位或者当事人不得拒绝、阻碍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4.《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对生产、销售的定量包装商品进行计量监督检查”等。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制造、销售的计量器具产品质量和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是否符合计量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标准规定。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4 | 加油站计量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四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对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计量标准器具和工作计量器具,使用单位应当自行定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条“使用计量器具不得破坏其准确度,损害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2.《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残次计量器具零配件,不得使用残次零配件组装和修理计量器具”、第二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在工作岗位上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者超过检定周期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在教学示范中使用计量器具不受此限”。3.《加油站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二款“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加油站计量工作实施监督管理”、第六条“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二)对加油站的计量器具、成品油销售计量和相关计量活动进行计量监督管理,组织计量执法检查,打击计量违法行为”。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1.是否配备专(兼)职计量人员,负责加油站的计量管理工作。加油站的计量人员是否接受了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计量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2.使用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是否登记造册,是否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并按周期向指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3.使用的燃油加油机等计量器具是否具有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编号和出厂产品合格证书或者进口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燃油加油机安装后是否报经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4.需要维修燃油加油机,是否是具有合法维修资格的单位维修,维修后的燃油加油机是否报经执行强制检定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后使用。5.是否存在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国务院规定废除的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计量器具以及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使用的计量器具用于成品油贸易交接。6.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者经检定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破坏计量器具及其铅(签)封,擅自改动、拆装燃油加油机,使用未经批准而改动的燃油加油机,弄虚作假等行为。7.是否存在估量计费。成品油零售量的结算值与实际值的偏差是否超过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5 | 对企业法人(含企业和经营单位)违反企业登记事项的检查 |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三)不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四)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或者出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证照管理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6 | 食品生产监督检查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令第503号)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企业资质、落实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和培训、生产过程控制、落实食品出厂检验、不合格品管理、食品标识标注、食品销售台账记录、执行标准等情况。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7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令第503号)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 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食品经营持证情况,管理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标签标识,食品质量,供货单位及食品合格检验报告,进货查验记录或票据,食品批发购销台账,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进口酒类相关凭证等。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18 | 餐饮服务监督检查 |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令第503号)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对餐饮服务提供者许可管理、信息公示、制度管理、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原料控制(含食品添加剂)、加工制作过程、设施设备及维护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情况进行检查,按照总局《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要求,每次检查重点项不少于3项,一般项不少于7项。 | 定向抽查 | 按照量化分级管理 A级餐饮企业每半年100% B级餐饮企业每四个月100% C级餐饮企业每季度100% | 全年 |
19 | 保健食品经营监督检查 |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2.《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3.《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记录许可颁发、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布并实时更新;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4.《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令第503号)第十五条 农业、卫生、质检、商务、工商、药品等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各自产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5.《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996年3月15日卫生部令第46号发布)第二十六条 根据《食品卫生法》以及卫生部有关规章和标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的监督、监测及管理。卫生部对已经批准生产的保健食品可以组织监督抽查,并向社会公布抽查结果。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经营产品的合法性情况;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合法合规情况;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供货商审查情况;人员健康、培训情况;货、票、帐相符情况;经营、储存场所情况;宣传情况等。根据《食品生产经营者日常监督检查办法》。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20 | 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 | 1.《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卫生部令第3号)第十七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化妆品卫生监督职责,并指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负责本辖区内化妆品的监督检验工作。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设化妆品卫生监督员,对化妆品实施卫生监督。” 2.《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对化妆品经营者实行不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经营单位执行《条例》和本《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况。” 3.《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照本《实施细则》第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主管辖区内的化妆品卫生监督工作。”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化妆品:经营产品的合法性情况;经营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合法合规情况;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供货商审查情况;人员健康、培训情况;货、票、帐相符情况;经营、储存场所情况;广告情况等。 | 定向抽查 | 5% | 每年一次 |
21 | 药品流通监督检查(含药品批发企业、连锁总部) |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第六十七条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药品类:坚持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情况;药品经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等; | 定向抽查 | 5% | 每年一次 |
22 | 医疗器械监督检查 | 1.《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第五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医疗器械的注册、备案、生产、经营、使用活动加强监督检查,……” 第五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下列职权:(一)进入现场实施检查、抽取样品……”2.《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风险管理原则,对医疗器械生产实施分类分级管理。第五十二条 医疗器械生产监督检查应当检查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等要求的情况,重点检查《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的事项。第五十三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监督检查,应当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标准,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情况,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被检查企业。需要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内容及整改期限,并实施跟踪检查。第五十九条 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的有关记录,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建立信用档案。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应当增加检查频次。3.《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第四十四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活动。”第四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计划,并监督实施。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监管重点、检查频次和覆盖率,并组织实施。4.《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8号)第二十二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实施监督管理。 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编制并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定监督检查的重点、频次和覆盖率。对存在较高风险的医疗器械、有特殊储运要求的医疗器械以及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等,应当实施重点监管。第二十三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建立、执行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当记录监督检查结果,并纳入监督管理档案。......” 第二十五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使用环节医疗器械的抽查检验。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抽查检验结论,及时发布医疗器械质量公告”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检查:企业资质、产品资质、是否符合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等,参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医疗器械使用检查:经营企业资质、产品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采购是否统一管理,进货记录,是否按规定验收,储运条件等,参照总局第18号令。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5.《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2015年6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4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针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开展的不预先告知的监督检查。 6.《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4年3月7日国务院令第650号)第四十九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评估结果及时采取发布警示信息以及责令暂停生产、销售、进口和使用等控制措施。第五十二条第三款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未依照本条规定实施召回或者停止经营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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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食品监督抽验 | 1.《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并依据有关规定公布检验结果,不得免检。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支付相关费用;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者收取检验费和其他费用。第一百一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履行各自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对生产经营者遵守本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抽样检验; 第一百零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部门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风险评估结果和食品安全状况等,确定监督管理的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本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农业行政等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年度监督管理计划应当将下列事项作为监督管理的重点: (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风险较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四)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事项。 第一百一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采用国家规定的快速检测方法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测。 对抽查检测结果表明可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进行检验。抽查检测结果确定有关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 第十五条 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的技术机构应当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开展监测工作,保证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并按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和监测方案的要求报送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干涉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事故调查处理、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2.《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第三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国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并按照规定实施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工作。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1.完成年度食品计划抽检任务及相关内容。2.完成年度食品风险监测工作任务及相关内容。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
24 | 药品生产监督检查 | 1.《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有权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报经其审批的药品研制和药品的生产、经营以及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和隐瞒。” 2.《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含省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设立的药品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药品的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实施监督检查。” |
365beat中文版_365的账户被关闭_365哪个才是真的市场监督管理局 | 生产产品的合法性情况;生产产品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合法合规情况;各项质量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情况;原料供货商审查情况;人员健康、培训情况;货、票、帐相符情况;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情况;宣传情况等。 | 定向抽查 | 5% | 全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