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的必要性和主要依据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森林草原资源分布状况和森林火灾发生规律,制定本通告。
二、目的及目标
为有效预防森林草原火灾,提升我县森林防火工作管理水平,最大限度降低森林草原火灾发生率,确保全县森林草原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三、起草原则
一是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建设和发展服务,从我县实际出发,切实可行,有所突破创新原则。二是坚持便于操作、具体的原则。
四、主要内容
本通告共三部分内容,对防火戒严时间、防火戒严区域、防火戒严要求以及相关责任处理进行了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