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持续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建立完善防返贫长效机制,解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因病、因学、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问题,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一、作用:
防贫保险体现了一种帮扶政策,不仅是防止返贫的一种保障,也是有效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的长效机制,更是为了百姓幸福兜底,从而提高生活水平。
二、保险对象:
脱贫人口、监测对象
三、保险金标准及资金来源:
防贫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元,按照农村常住人口40000人的50%(20000人)计算承保人数,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投保,年度保费为100万元,通过年度结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滚动到下一年度保费,当年如有救助资金缺口可继续申请资金进行补足。资金来源为全县资产收益金。
四、保障范围
(一)因病致贫
(二)因灾致贫
(三)因学致贫
(四)因意外事故致贫
(五)其他约定原因致贫
五、工作流程
(一)由需救助家庭向村两委提出申请,岀具相关证明,村两委进行初步审核、评议;
(二)由村两委上报所在镇,镇进行二次审核;
(三)由镇上报乡村振兴局,乡村振兴局将申请信息进行分类登记,整理后转交保险公司。
(四)保险公司根据申报资料组织人员开展调查、核实。核实通过后,保险公司按照赔付调査结果执行赔付,保险公司将调查结果在村里进行公示(为期五天)。核实通过的按照保单约定的赔付标准核定每户赔偿金额,及时将理赔款支付到被救助家庭一卡通账户内。核实未通过的,保险公司将调查结果告知乡村振兴局,由乡村振兴局再次审核,如还有异议,保险公司与乡村振兴局联合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五)保险公司按照档案规范要求完善相关资料,资料一式两份,分别由乡村振兴局、保险公司留存。
(六)年度防贫保险赔付工作结束后,保险公司可按照当年赔付金额的10%收取服务费。
政策原文:http://www.gzzjpl.com/zfwj/24930450.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