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该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以稳住农牧业基本盘,做好“三农”工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产业稳定提升为目标,制定本方案,该方案共分为七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了农牧业产业发展的总体思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充分发挥当地优势,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依托龙头企业,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畜产品供给,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
第二部分根据农牧业产业振兴实施内容,明确了项目实施的四个原则。
第三部分根据我县农牧业产业发展现状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总体要求,从种植业、畜牧业、巩固脱贫成果和产业化制定了有关补贴内容。其中种植业项目从温室大棚、马铃薯、黄芪、杂粮、油菜、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补贴、种植业商业性保险8个方面推动种植业健康高效发展。畜牧业从种公羊采购,生猪、肉牛、奶牛及特色养殖2个方面全面落实“稳羊增牛扩猪禽”发展思路。巩固脱贫成果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对易致贫返贫户开展到户补贴,巩固拓展脱贫成果。产业化项目从5个方面大力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推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农畜产品品牌影响力,增强龙头企业、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带动能力。
第四部分以补贴形式、补贴对象、其它三个方面明确了补贴要求。
第五部分明确了该方案补贴政策申报的程序要求。
第六部分为保障补贴项目公开、公平、公正,从四个方面作出了明确。
第七部分对补贴对象和补贴金额及需履行的责任义务进行了明确。
政策原文:http://www.gzzjpl.com/zfwj/24933443.jhtml